缓刑以其灵活的适用条件,广泛的适用范围,在轻罪案件中被大量运用,更由于其监外执行的特性,为广大被告人所追求,同时也是们在许多案件中积极追求的目标。湖南长沙刑事律师就缓刑的法律适用作一些简单的介绍。
一、什么是缓刑
缓刑是指对被告人定罪量刑,但宣告缓期执行,暂不收监执行或予以释放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,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、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,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规定一定的考验期,暂缓执行其刑罚,考验期间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,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。
二、缓刑的适用于哪些范围
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:对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宣告缓刑,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,应当宣告缓刑:
(一)犯罪情节较轻;
(二)有悔罪表现;
(三)没有再犯罪的危险;
(四)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
三、不同刑事处罚中的缓刑的考验期限
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。
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1年。
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,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,先期羁押的,不折抵刑期。
四、司法案件中缓刑的适用
1.针对轻罪,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;
2.累犯,绝对不适用缓刑;
3.暴力犯罪,比如杀人、抢劫、重伤、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,另外,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;
4.有悔罪表现,包括自首、全部退赃、立功、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、交纳罚金等,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。